根据工作需要,兰考县人民法院委托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10人(审判执行等司法辅助岗位)。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原则;
(三)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意识,严格遵守院纪院规和规定;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六周岁以下(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含当月);
6.掌握相应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要求电脑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电脑打字速度达到100字/分钟以上的优先聘用;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薪资标准为专科底薪2200元、本科底薪2300元(包含个人应负担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同意留用的,工作满一年后工资可根据人员类别、年限、考核结果等适当浮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到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兰考县文体路北侧上海花园东门往南100米路西)。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的每日8:30至18:00止。
联系电话:见原文。
2.报名材料
(1)《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亦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4)近期白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及体检费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面试的方式。
根据笔试与计算机实际操作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的人数进行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关注本公司公众号。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相关考试的有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有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要求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有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法院工作。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所有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考试合格人员会接到公司通知,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任何关于考试相关问题,咨询电话:见原文;
(四)本次招聘信息以“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应聘考生请关注公众号,并注意公众号相关动态;
(五)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见原文。
兰考恒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原标题:兰考恒旭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9w20YEB7IgCKk9Y2ABcTw
(责任编辑:小今)